柔性执法不是宽松,执法须守牢底线

 

 

时间:2026-06-12 07:22:01 来源:中国环境报 作者:叱狼

 

 

  近年来,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将服务企业发展摆在突出位置。生态环境部早前已出台《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等系列文件,对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做出全面部署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创新深化服务举措,从环境准入、执法监管、政策支持、绿色信贷等多个维度,为企业纾困解难、赋能增效,有力推动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。

  但我们也看到,当前,个别地方对服务存在认识偏差,出现了以服务企业之名放松环境准入和监管,甚至包庇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现象,对这种不良现象务必要高度警惕、坚决纠偏。例如,个别地方检查发现企业非法排污后,仅督促其消除污染后果,对应当依法处罚的违法行为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;个别地方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不足的情况下,为企业环评审批违规“开绿灯”;还有个别地方将“柔性执法”异化为“宽松执法”,对企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降格处理。

  这些做法看似为企业着想、为了企业好,实则是对法律漠视,是对企业长远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不负责任。这不仅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、损害政府公信力,还会助长企业侥幸心理,使其滋生继续铤而走险的冲动,此外,更会给企业帮倒忙、埋隐患。以环评审批违规“开绿灯”为例,这无疑会让企业从项目立项之初就处于“带病上路”的危险状态,为未来生产和发展留下隐患。

  真正的服务,应当是帮助企业走好走稳绿色发展之路。对于污染物排放指标不足的新建项目,既不能违规审批,也不能简单拒批,而要从生产工艺改进、清洁原料替代、治污设施升级等方面入手,帮助企业深挖污染物减排潜力。对于现有企业,一方面要积极践行“治未病”理念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多措并举开展政策解读、技术指导和普法宣传,不断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能力。还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建设“生态环境守法服务平台”的做法,以信息化手段帮助企业开展“自我体检式”生态环境隐患排查,实现“自我诊疗”,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。另一方面,对于已经发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,要坚持惩教结合原则,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,指导帮助企业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,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,做到亡羊补牢,避免重蹈覆辙、再次触碰法律红线。

  守住法律的底线是做好服务的前提和基础。任何企业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。环评审批的关口依然要严守,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也不能“法外开恩”,即便是对于符合免罚清单情形的轻微违法行为,也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免罚决定。

  做好服务还要守住生态环境质量的底线。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、不能变坏,这是必须坚守的刚性要求。对于国家和地方明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、总量控制指标、环境准入要求,必须不折不扣严格执行,绝不能搞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的变通,为了一时的经济利益牺牲生态环境。否则,不仅会导致污染防治攻坚成果打折扣,还会影响美丽中国建设进程。

 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,是对企业最根本、最长效的保护;优质高效的服务是助力企业进一步提升绿色竞争力的重要途径。因此,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管的辩证关系,既要当好贴心的“店小二”,持续优化服务方式、提升服务质效;也要当好忠诚的“守护神”,坚持依法监管、严格执法,牢牢守住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的底线。只有这样,才能推动形成企业绿色发展更稳健、生态环境保护更有力的良好局面。

编辑:李莹